读《血酬定律: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》
读《大明王朝1566》,许多内容看不懂,便去看别人对书中内容的解析。某篇解析的开篇语是这样的:
推荐吴思的《潜规则》和《血酬》二书,读完了再回来看《大明王朝1566》,会对一些细节有更深的体会。
搜到本篇文章时,《大明王朝1566》已经读完。虽然短期内不会重读,我还是去搜索了《潜规则》与《血酬》,读过两本书的序与目录,我将它们加入阅读清单。
我先看的是《血酬》,读完耗时8小时。
这本书,极大地开拓了我对收入的认知。读本书之前,我所接触到的报酬,是办多少事(或担多少责),拿多少钱,我从没尝试理过除这种模式酬劳之外的其它形式。
所谓血酬,即流血拼命所得的酬报,体现着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交换关系。从晚清到民国,吃这碗饭的人比产业工人多得多。血酬的价值,取决于所拼抢的东西,这就是“血酬定律”。
血酬定律有三个要点:
一、血酬就是以生命为代价从事暴力掠夺的收益。
二、当血酬大于成本时,暴力掠夺发生。
三、暴力掠夺不创造财富。
作者的定义,说的很是清楚。血酬是对暴力的酬报,就好比工资是对劳动的酬报、利息是对资本的酬报、地租是对土地的酬报、稿费是对文章的报酬。
血酬发生的年代,往往是乱世。军阀割据,一片防区内,拳头最硬的人说了算;防区经常易主,杀鸡取卵是最合算的。养鸡生蛋?算了吧,我养的鸡,过段时间可能就被别人抢走,且先自己放了鸡血,吃顿好的再说。
什么情况下需要流血,流血的形式,怎样流血可以利益最大化,流多少血之后可以不用再流,流血的未来是怎样的……作者用一整本书介绍,介绍的清楚明白。
本书的读书笔记,我是不知道怎样写的。只再摘抄几段对我很有触动的话。
钱财乃身外之物?
一般来说,物质资源都是“身外之物”,但是,随着资源的匮乏程度逐渐逼近甚至突破维持生存的底线,身外之物便逐渐演变为“等身之物”,成为性命所系的“命资”,可以提供“命资”的生产资料则是命产。
历史是一面镜子?
“历史是一面镜子”这种说法并不错,但是还不够准确。镜子是身外之物,而历史是我们的昨天。昨天没睡觉,对今天是有影响的。小时候没上学,对成年后的生活和处境是有影响的。祖上溺水而死,后代对游泳的态度便与常人不同。在这个意义上,历史是我们今天生活的一部分。至少,我所关注的历史是这样的历史。
人心是不会变的,社会发展规律,可能是会重复的。
想象一下那个时代,《诗经》的时代。年轻的恋人们还在彼此思念和怨恨,蟋蟀还是同样地叫着,从田野里叫到屋檐下。人世过去了上百代,但人的本性和蟋蟀的本性一样,并没有多少变化。我们的心和古人的心是相通的。
一句话便决定了前途?
在这些一对一的具体关系中,任何一点不合作,任何一点冷淡和逃避,任何一点冒犯,都可能得罪某个权势者,都可能招致记恨和报复。
规则是谁定的?
所有规则的设立,说到底,都遵循一条根本规则:暴力最强者说了算。这是一条元规则,决定规则的规则。
……
读完本书,我更加意识到我所接触的社会,是简单的,是单纯的,是幸运且幸福的。我知道的,我所抵触过的,只是新闻中某某连续加班,加到猝死。
加班闪退看起来也像是在用命换钱,这隶属于血酬么?按照血酬定律三要素来看,是不属于的。
本书的推荐语,我写起来很惶恐,恰似一个门外汉想用一句话描述出门内的故事,我是做不到的。
我只能请您自己去发现:“如果您很喜欢历史,或者读过很多历史,不妨再读一读《血酬》,或许能从书中找到不一样的,新的理解历史的角度。”
理完本篇读书笔记草稿的那个早上,看到鲁迅先生小说《理水》中用另外的文字,描述了血酬定律的具体表现。
我心中,是多了许多愤怒的。 (原文链接)